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8-07-27
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2018年广东省九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一)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广东省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1.60岁(包括60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九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20%=13236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
2.60岁以上75岁以下(不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数额:
城镇标准(对于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赔偿适用):伤残赔偿金=3309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标准:伤残赔偿金=1166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3.75岁以上(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九级城镇标准:33090×5年×20%=33090
农村标准:11669×5年×20%=11669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丧葬费
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住宿费
住宿费=150元/天×住院天数
(十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以实际之处为标准确定。
三、特别注意: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广东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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