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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或妻对外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5-12

  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能会产生一些债权债务的现象,可这些债务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夫或妻对外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夫或妻对外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

夫或妻对外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根据具体情况,有以下四种不同的处理办法: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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