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
损害

分工合作,专业高效

伤残鉴定费承担主体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5-09

  人身受到一定的损害之后需要对其伤害严重性作出相关的鉴定,我们都知道进行相关鉴定的话需要一定的费用的。那么,伤残鉴定费承担主体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伤残鉴定费承担主体

一、伤残鉴定费承担主体

  1、用人单位承担初次伤残鉴定费用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2、重新鉴定费由申请人先垫付,看最终鉴定结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3、复查鉴定费由申请人先垫付,看最终鉴定结论

  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伤残级别,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复查鉴定的,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鉴定费。复查结论与首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查鉴定费由申请者负担;结论不一致的,退还申请者垫付的复查鉴定费。

  二、伤残鉴定是如何收费的?

  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 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00元。

  三、工伤伤残鉴定具体如何申请?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