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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是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5-09

  在发生损害纠纷后,有的双方当事人就会私下里进行和解,但是私下的和解就需要进行签订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不然之后一旦反悔就会产生相关的纠纷,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是怎么认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是怎么认定

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是怎么认定

  (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而反尔”,随意反悔。

  所以,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有效的。

  二、签订赔偿协议还能反悔吗

  当事人之间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理,只要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通过协商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便受法律认可与保护,除法定情形外,当事人不得反悔。这里说的可以“反悔”的法定情形指的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法定情形。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和解协议存在下列情形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和解协议:

  (一)签订的合解协议显失公平的;

  (二)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

  存在下列情况的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

  (二)协议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达成的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达成的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以上所说的可撤销或者无效情形外,当事人签订赔偿协议后应当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反悔。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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