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19
丈夫欠的债如果是在结婚之前欠的,并且也认定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婚后老婆是没有偿还义务的。而在结婚之后才欠债的,此时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另一方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要求另一方来承担。关于丈夫欠的债,妻子是否该一起还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
一、丈夫欠的债,妻子该一起还吗
1、丈夫欠的债如果是在结婚之前欠的,并且也认定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婚后老婆是没有偿还义务的。
2、而在结婚之后才欠债的,此时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另一方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要求另一方来承担。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况有以下这些:
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三、丈夫欠的债死了妻子也要承担吗
丈夫欠的债死了,妻子继承其遗产的,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放弃继承其遗产,且丈夫所欠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则妻子不需承担,如系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负有连带清偿义务。判断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应从欠债时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债的用途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及妻子是否知情等方面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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