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事故

分工合作,专业高效

交通占主要责任能否视为工伤

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07

  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警方经过调查后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些司机拿到了责任认定书后,确定在事故中占主要的责任,而另外一个受害者只是次要的责任,他是在上下班时发生了事故,交通占主要责任能否视为工伤?小编给您提供一些意见。

  一、交通占主要责任能否视为工伤

  在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视为工伤,反之不可以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下不予受理工伤认定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