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07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我们驾驶者的不慎操作而引起的,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不仅仅会消耗一部分钱才来面对交警的处罚,在人体消耗的方面也是损耗极大的,因为我们相对应的时间与人力都会受到影响,所以说,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去避免。以下是小编总结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及类似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交通事故认定要花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分别为:
①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
②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
③以及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问题
2003年10月28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终于尘埃落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予以通过,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立法在国家法律这个层面上的圆满完成,是该方面法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随后相关的配套法规和规章也随之出台,国务院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同时宣布废止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管理办法》;公安部出台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同时废止了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另各地也随之出台或拟制定相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等等,共同构建了现今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体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鉴定问题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35-1992。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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