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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最新

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4-14

  在出现交通事故之后,交警是会到现场先进行协商调解,如果出现有伤亡情况的话,是会先控制肇事方,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最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最新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划分依据: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评定标准: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头面部损伤致:

  一眼低视力1级;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眼内异物存留;

  外伤性白内障;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鼻尖缺失(或畸形);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时效为多长时间

  (一)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诉讼时效为3年,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开始计算。

  (二)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哪些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7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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