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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主体身份的界定

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29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由于自己的过失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那么玩忽职守罪主体身份的界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玩忽职守罪主体身份的界定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政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

  (三)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四)客体要件

  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

  二、玩忽职守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

  (二)构成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特别严重”是具体是指:

  1.造成伤亡达到下列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作为的方式,不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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